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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如何落地的声音说了六年,保险监管当局和上海市政府都明确表示今年要落地试点,但第三季度已过仍未见如何落地的具体动作,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上海试点方案可能再度流产。
试点方案依然不被看好
“不太乐观。这个试点方案2011年底就已出台,近两年都未获国务院批复。今年9月初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尝试以房养老,提到鼓励保险资本参与养老产业,但只字未提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如果真要今年推行,如此重要国务院为何不在文件内提起?”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徐晓华对记者表示。
今年1月24日召开的2013年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透露,上海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经初步确定。
1月27日,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披露,上海将在2013年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创新试点。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允许投保人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实质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这一产品实际能起到个税“减负”作用。目前,这种产品在国外较为普遍。
徐晓华分析,按照上海的试点方案,税前列支700元作为保费,全国通用的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加起来就是4200元,则一个人的工资至少应在4200元甚至4500元以上,才能从中受益,否则毫无意义。
“直至目前,包括北上广深一线城市中,月均收入达到4500以上的人群依然有限,这个政策惠及的面太过狭小,并且我国目前收入差距的状况就很严峻,国务院应该不会为了一小部分人群、或者说为了富人去出台推行一个政策。”徐晓华说。
早在2011年底,已筹谋四年的“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上海试点就应验了圈内某些分析人士的预言默默搁浅,当时该分析人士就称该试点推出存有诸多困难,甚至表示,“在现阶段中国不可能实现。”
落后地区先行是成功关键
有知情人士对记者称,试点方案若在上海推行,不仅没有全国推广的意义,甚至可能引起众怒。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记者分析称:“个税标准是全国统一的,但个税的税源是地方税而非国税。对于经济落后地区如青海,低收入人群较多,个税收入规模较小;对于经济发达的上海,高收入人群较多,个税收入比重非常高。因此,若在青海试点,可能会成功,并有全国推广的意义;但若放在上海则没有意义,因为即便在上海试点成功,青海在五年到十年内依然很难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
郝演苏指出,若在上海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还有可能造成一个结果,就是会增大我国东西部地区人才分布的不合理。原本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就是省级统筹而非全国统筹,东部发达地区的基本养老标准就比西部高出许多,若再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地区推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会造成与西部不发达地区养老金更悬殊的差距。如此一来,人才将扎堆有能力开展个税递延养老保险的东部发达地区,西部地区人才匮乏的状况将更加剧。
“我国政府考虑一些政策或者方案往往容易局限在概念领域,有些偏颇,觉得某些概念或者事物,在中国有了就行了,而没考虑到这概念和事物在中国推广的实际意义。”业内某分析人士对记者指出,“就如同中国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建立在农业经济占比较少的上海一样没有意义。试点选在上海北京,只是因为它们经济发达,操作更方便容易,但却没考虑到对于全国更大范围地区的推广意义,这样只会造成发达地区越发有政策眷顾,落后地区越发被拉大差距,对于社会和谐十分不利。”
如此而言,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否在中国无法推行呢?对此郝演苏对记者表示,中国现阶段其实具备了推行该政策的条件,只是关键在于如何平衡富裕地区和落后地区劳动者的差异,差异缩小,问题解决,一切就水到渠成。
而对于缩小差异的办法,郝演苏提出,选择落后地区进行试点方案,或者作为一项制度全国统一标准推行。
此前由于税延养老险试点推行被舆论炒得风生水起,国寿、平安、泰康、太平洋等多家保险公司也被称参与上海试点的各项筹备工作,记者就各项筹备工作的具体事宜以及筹备进度询问各保险公司,截至发稿各险企仅回复称确实参与保监会税延项目,对于有关试点年末流产则闪烁其词不予回复。
对此,某资深保险人士称,虽然关于上海试点的方案做了很多,喊了几年口号却一直未见正式的实效推行,大家可能已经不当回事了。
“既然是个政策性的试点方案,最好还是政府干预,出面设置具体事宜,不要让企业参与太多,毕竟企业的立场各自是不一样的。” 前述某资深保险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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